提款

消费者有一个十四日撤出。
您可以在 14 天内撤销您的合同声明,而无需以文本形式(例如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或 - 如果该项目在截止日期前留给您 - 退回该项目。 该期限从收到此文本形式的指示后开始,但不是在收件人收到货物之前(在重复交付类似货物的情况下,不是在收到第一次部分交货之前),而不是在我们履行信息义务之前根据第 246 条第 2 条与第 1 条第 1 款和第 2 条 EGBGB 以及我们根据第 312e 条第 1 款第 1 句 BGB 与第 246 条第 3 条 EGBGB 的义务。 及时发送取消或物品足以满足取消期限。 撤销必须发送至:

鲁尔旅游有限公司,Centroallee 261, 46047 奥伯豪森, www.ruhr-tourismus.de

取消的后果:

在有效撤销的情况下,双方收到的服务将被退回并放弃任何利益(例如利息)。 如果您无法将收到的服务全部或部分退还给我们,或者只能在恶化的情况下退还给我们,您可能需要向我们支付价值补偿。 如果物品的变质完全是由于他们的检查,则这不适用于物品的退还——就像您在零售店中所做的那样。 此外,您可以通过不将物品当作您的财产使用并避免任何会损害其价值的事情来避免因物品的预期用途造成的损坏而支付赔偿的义务。 可运输物品的退回风险由我们承担。 如果交付的商品与订购的商品相符,并且要退回的商品的价格不超过 40 欧元,或者在商品价格较高的情况下,您必须承担退货费用取消时,您尚未收到对价或合同已支付约定的部分付款。 否则,您可以免费退货。 无法通过包裹寄出的物品将由您代收。 偿还款项的义务必须在 30 天内履行。 该期限从您发送撤销声明或物品开始,我们收到他们的收据。